黃子華也不夠黃嗎?

2020年1月14日 | 蘋果日報 | 十三維度

藝人黃子華近半年未對香港時局表態,還「罪大惡極」往深圳拍戲,日前就有人非議他不夠「黃」,建議港人看他的賀歲片要三思。黃子華只好馬上澄清,自己拍的並非合拍片,因為銀彈不夠,還要賣樓籌錢,資金緊絀下唯有到深圳拍攝。

塵世間沒什麼不能質疑,包括「子華神」。質疑本身沒問題,問題在理據是否充分,以及質疑能帶出什麼效果。從電影業人士角度看,黃子華沒公開喊「時代革命」,可以諒解。電影畢竟是團隊工作,而中共「連坐法」是世界聞名的。一名燈光師得罪共產黨,也許只殃及自身,但像黃子華那樣身兼編導演三職,則絕對有「一人獲罪,雞犬不留」的影響力。沉默不一定為了自保,而是為了不要害人。

香港核心價值,我一向認為包括言論自由,以及沉默自由。一九四九年底,北平輔仁大學校長陳垣給胡適寫公開信,說共產黨治下「青年們自由的學習着,討論着」,胡適知道那封信是共產黨冒名寫的,但也忍不住撰文慨嘆:「可憐我的老朋友陳垣先生,現在已沒有不說話的自由了!」七十年過去,中共管治手法真可謂「不忘初心」,所以才有排山倒海的「護旗手」搶着表態。如果你認為沉默自由值得尊重,就沒理由批評別人不表態。

當然你大可理直氣壯的說:「不,當暴政成為事實,沉默就是幫兇!」口號式道理無疑很響亮,用來罵人萬無一失,但我們也要想想,這種無孔不入的批評有何好處?把道德門檻抬得太高,客觀效果是令全世界變成人渣,社會非但不會進步,反而顯得更加邪惡。唯有法治才必須在人前彰顯,低調的善良是沒問題的。只有岳不群和鄭月娥才會千方百計要你相信,「正義永遠站在我這一邊」。

有權不須用盡,有理亦不須說盡,道理說得太盡,緣份亦必早盡。教條主義永遠是萬惡之源:基督徒太講教條,是耶撚;黃絲太講教條,就變成黃撚了。黃子華夠不夠黃,我其實不在乎,我有興趣的是他的電影好不好看。對一個拍戲的人來說,拍爛片才是最大的不道德,但願他的新片不會令觀眾失望。